荀茉停住了脚步。
此时,她和安哲之间的距离只有三步之遥。
她勾起那抹练习过无数次的笑容:“安哲,好久不见。”
安哲一下慌了神,目光从荀茉身上移开又落到了荀茉身上,语气有些无措:“好……好久不见。”
林易大笑着拍拍安哲的肩:“荀茉正好还在学校,我就一道把她叫过来了,老朋友一起叙叙旧,不然这次你去英国后大家以后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。”
他随意瞥了眼手表,表情瞬时变得慌乱起来,欲哭无泪:“我得走了。我女朋友今天下午面试,前几天就说好了今天上午我帮她面试前过一轮的。我光顾着聊天都没看时间,她已经等我好久了。你俩先聊,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哈!”
林易说完还不等安哲有所反应就匆匆忙忙地走了,留下安哲和荀茉两人面面相觑。
安哲眼神有点躲闪,不好意思地笑着挠挠头,支吾了半天最后才蹦出一个字:“嗨。”
荀茉被安哲这羞涩又略显窘迫的模样逗笑了,心里的紧张缓解了一大半,她认真地看着安哲,一脸真诚,开门见山地说道:“安哲,我喜欢你。”
荀茉这番突然的表白让安哲猝不及防,就连荀茉自己也在脱口而出的一刹那被自己这番话吓了一跳。
来的路上她原本想好了所有得当的措辞,让双方都不至于尴尬,就连看到他的时候脑子里还是清楚地记着的。
但不知为何,与他四目相对的那一刻,看他害羞地笑着的那一刻,听到他说出“嗨”的那一刻,她大脑一片空白,排练过无数次的话一句也想不起来,竟情不自禁地说出了埋藏在心底许久的话。
曾经,沈天欢很多次对她说,她对他的喜欢或许只是执念,只是因为没有得到便难以忘怀,或许在她心底她对他的喜欢早已淡去。
她劝她放弃,她也想放弃,心底却仍在踌躇。
多年未见,随着他容貌在她记忆里逐渐模糊,对他到底是何种感觉,她也不确定了。难道,真如天欢所说,是执念吗?
然而,在这一刻,在见到他的这一刻,几年里一直盘桓在心头的疑虑全部消解,她真真切切地明白了自己的感觉,之所以那么多年她都忘不了他放不下他,不是因为未得到而产生的执念;而是,她喜欢他,很喜欢、很喜欢,真真正正的喜欢,无法再将同一情感施予其他人的喜欢,一种……无可替代的喜欢。
荀茉不再掩藏,痴痴地看着他,道明所有缘由。
说着说着,她忍不住激动起来。
她真的好傻啊,竟然不去问清楚而是一厢情愿地胡乱猜测,竟然因为自己的胡乱猜测而推开了那个她那么喜欢的人。
幸好,隔了那么多年的时光,他回来了,再次站在她面前,听她解开那些误会,听她表明心意。
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,渴望得到一个答案。
安哲不发一言,缓缓走向荀茉,轻轻地抱住了她,嘴角的笑意再隐藏不住:“傻瓜,你终于开窍了。”
——全文完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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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看到这里的你。
有些人错过了就不会再回来,有些机会没把握住也不会再出现,希望你能珍惜眼前的一切,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莫及。
最后,祝你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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