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个马牙子大喜,这可是大买卖,立刻热情的引着几人往里面走。
萧正听老程介绍过,这些马牙子很是专业,凡是来卖马的,不用马的主人介绍,他们一打眼基本就能判断出马的能力,然后按照种类、产地、用途等分好类。来了顾客,只要报出你的要求,立刻带你前去,不必自己在市场里转悠。
到地方后,老程问萧正:“是我帮你选,还是你们自己先看看?”
“我们自己先看看。”说完萧正又对张、罗二人说道,“你俩自己逛逛,不用跟着我。”
马牙子很热情的领着两人离去。
萧正不懂马,就想选一匹看着顺眼的,瞅来瞅去选中一匹枣红色的马。马主人满脸笑意的开始介绍:“小郎君好眼力,这可是正宗突厥墩马,刚四岁,你看这四肢...”不待他说完,萧正一摆手,“你不用介绍,我不懂这个。”然后转身喊道:“程大哥,过来瞧瞧我选的这匹怎么样。”
“啊,这么快就选完了,你倒仔细看看呐。”老程说着走了过来。
只见老程先掰开马嘴看了看,又贴近闻了闻,随后才伸手进去摸了摸,而后又扒拉马脖子附近的毛仔细的瞧了半天,随即又到马屁股后摸了摸,最后抬起马蹄看了看,接着对马的主人说道:“牵着走几步。”
最后老程点头,“给个价吧。”
“七十贯。”
老程拉着萧正就走,“你自己留着骑吧。”
“别呀,这位郎君,您相中了就回个价!”
老程转头伸出三根手指:“三十贯,卖,我们就牵走,多一文你就自己留着骑吧。”
“三十贯...您这杀价也忒狠了点儿,咱这可是正宗突厥马,刚四岁口,您瞧瞧这身红,正宗枣红一点儿杂色都没有。”
“你这马去势晚了对吧,虽然驯的时候没扎马脖子,但你自己摸摸它左侧屁股,差点儿就抽废了。”老程说道,“别废话,三十贯卖不卖?”
马的主人犹豫了下,旋即咬咬牙说道:“好吧,三十贯就三十贯,说真的,我是真舍不得。”
“你拉倒吧,一年倒腾那么多马还舍不得了,忽悠谁呢。”老程撇撇嘴。
萧正大喜,拉着枣红马试图培养下感情。
正在这时,罗士信自己一个人走了回来,还不时的回头张望,萧正见状问道:“士信,怎么了?”
“哥,我相中一匹马,就是太贵了。”说完低下头。
“多钱?”
“要二百贯呢。”
“没事儿,哥带的钱足够,去领过来吧。”
“可是——”
“可是什么呀,去吧,你相中就好。”
“那我去啦。”
“去吧,一会儿让别人买走你后悔就来不及了。”
程咬金一看罗士信牵的马眼睛就是一亮,只见这匹马浑身黑缎子一样油汪汪的,一根杂毛都没有,体型比先前萧正挑的枣红马足足大了一圈。
老程急忙走上前去,这次看的比先前还仔细,好半晌才回头询问价格,一听要二百贯,稍稍犹豫下回头看了看萧正。
萧正点了点头。
没等老程说话,马的主人先开口了,“这位郎君,您甭讲价,这儿的人都知道,我在这儿卖了快俩月了,二百贯不二价。”
马牙子也随声附和。
老程见状又把话咽回去了,旋即说道:“谁要和你讲价了,行了,我们要了。”
罗士信大喜过望,急忙走到萧正面前,一脸的激动,“哥——”
萧正拍了拍他,“你喜欢就好,这玩意儿和找老婆一样,也讲眼缘的。”
罗士信用力点了点头。
最后,程咬金挑了十六匹好马,又帮萧正选了七匹,张北选了匹褐色的,也欢喜不已,比从土匪手中缴获的马强太多了。
众人去市署办了手续,萧正又和张、罗二人去买了马鞍、马鞭等物,到客栈的时候已经是夕阳渐沉,大伙都有些都有些疲惫,吃过饭便早早的歇息了。
第二天要返回东阿的时候,萧正问老程,路上会不会遇到土匪,毕竟咱们带着这么多马可够人家干一票的啦。
老程琢磨琢磨,也有些担心,毕竟钱帛动人心,保不齐就有铤而走险的,于是打发程福回去搬兵。
程福走后,程咬金和萧正带着张北等人出去闲逛,罗士信待在马棚里哪也不去,问他到了历城回不回家看看,摇头说自己住的地方离这几十里路呢,也没啥亲人就不回了。
大街上依旧喧嚣热闹,挑着担的,推着车的,举着幡给人看病的,还有打板儿算卦的。老程来了兴趣,非要算一卦不可。
萧正原本是个无神论者,可经历了穿越这么神奇的事儿,心里不免有些发虚。于是劝老程别信这个,老程不以为然,听听呗怕啥的,能花几个钱。
“这位道长请了,给某来一卦。”
“哦,失礼失礼,这位郎君是抽签还是相面?”
“嗯...就相面吧,这一堆儿一块儿就摆在这,你瞅瞅吧。”
“嗯,贫道看看,少郎君双眉如剑,该是好武之人,耳珠饱满,耳垂厚大,当是一生富贵无忧,两眼清澈有神,少郎君定是心地良善之人,额上有光,人中笔直且深而形美,日后必成大器。”
老程哈哈大笑,“说的对,说的好,你看某寿命如何。”
“少郎君说笑了,寿为天机之最,贫道不敢妄言。”
“噗嗤...”见老道装模作样的,萧正不由想起屌丝男士里面的桥段,忍不住笑了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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